春运10天北京铁警破获各类案件104起 抓获网逃人员50人******
中新网北京1月17日电 (邓有林 郭超凯)2023年春运于1月7日开始。记者从北京铁路公安局获悉,自1月7日至1月16日,春运10天来该局共破获各类案件104起,刑事拘留2人,行政拘留11人,抓获网上在逃人员50人,帮助旅客找回遗失遗落行李物品170余件,价值32.2万余元。
春运期间,北京铁路公安处在北京七大火车站增派警力,加强巡逻巡视,提高站区见警率、民警管事率,并围绕“平安一号”专项行动,加大对网上在逃人员的查缉力度,全面营造和谐有序的站车环境。
1月13日17时许,网上在逃人员韩某在北京站检票进站时,被北京站派出所民警当场查获。经查,韩某因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被江苏省兴化市公安局上网通缉,目前韩某已被移交当地公安局。1月14日8时许,清河站派出所民警在站区一楼进站口执勤时,将网上在逃人员张某抓获。经查,张某因涉嫌诈骗案被浙江省景宁畲族自治县公安局上网通缉,后张某被移交该公安局进一步处理。
1月8日,天津铁路公安处天津站派出所民警将代买火车票收取好处费的男子刘某抓获,民警进行审讯 北京铁路公安局供图据天津铁路公安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春运以来,天津各大火车站派出所以保障旅客人身财产安全为出发点,联合刑警、治安等部门部署便衣警力深入站区,加大对各类违法违治行为的打击力度,守护广大旅客旅途平安。
1月8日18时许,男子刘某在天津站广场通过搭讪,以代买火车票为由,先后收取两名旅客好处费共250元,被天津站派出所便衣民警当场抓获。后刘某因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被天津铁路警方依法行政拘留十日。
围绕“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活动,石家庄铁路公安处号召广大一线民警走近旅客群众身边,让执勤民警成为“流动报警点”,快速高效为旅客排忧解难,切实提高旅客安全感、满意度。
1月13日18时许,石家庄站派出所民警接到旅客沈先生报警。沈先生称过完安检后,装有13张美金、100张外币和笔记本电脑的黑色背包不翼而飞。接警后,民警立即展开工作,迅速联系到了错拿沈先生背包的女旅客谭某,由于谭某已乘坐T49次列车离开,谭某将背包交由乘警带回归还沈先生。
临近春节,护航旅客返乡“团圆路”,北京铁路警方还将持续加强对霸座占座、醉酒滋事、动车吸烟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全力保障列车行车安全,广大旅客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1月12日14时许,在六安开往北京南站的G2554次列车上,男子胡某在列车卫生间内“过烟瘾”触发烟雾报警器报警,列车抵达北京南站后,胡某被北京铁路警方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并被列入铁路失信人员名单。(完)
北京抽检元宵汤圆全部合格 提示消费者选购时查看标签****** 中新网北京2月2日电 (记者 杜燕)“元宵节”来临之际,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商场超市、批零市场、餐饮单位、生产企业、网络平台等开展元宵(汤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经检验,全部合格。 本次专项抽检覆盖20余个主要品牌,共66批次。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相关规定,重点检验防腐剂、甜味剂、生物毒素、重金属污染、质量指标等项目。经检验,全部合格。北京市场销售的元宵(汤圆)安全状况总体较好,节日期间市民可放心食用。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食用元宵(汤圆)消费提示: 一、查看标签。选购元宵(汤圆),要仔细查看包装上的食品标签内容是否齐全。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要求,预包装食品标签标示应包括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和规格、生产者和(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等信息,以及其他需要标示的内容。谨慎购买无标签或标签信息不全、内容标示不清晰的产品。易敏人群在挑选或食用元宵时需注意仔细查阅配料表,以及配料表邻近位置是否有过敏物质提示信息。 二、认真挑选。注意检查元宵(汤圆)产品包装是否完整,外观质地是否均匀。尽量选购色泽均匀,外形基本圆正,大小基本一致,皮层薄厚均匀,不露馅,不裂口,无肉眼可见杂质、霉斑的产品,避免购买存在开裂、变形、粘连等情况的产品。 三、适量食用。食用元宵(汤圆)要参考包装标签上的食用方式,在煮熟煮透后食用。由于元宵(汤圆)的馅料中糖、油含量较高,消费者要结合身体状况适量食用,消化系统相对较弱的老年人和儿童要注意食用量,糖尿病和心脑血管病等特殊疾病患者应谨慎食用。 四、妥善保存。消费者要树立勤俭节约、爱粮节粮的良好风尚,节日期间要合理采购元宵(汤圆)产品,提倡按需采购,减少囤积。未食用完的食品应按照包装标识的贮存条件密封保存,并尽快食用,避免造成食物变质影响身体健康。(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